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 工程编码 | 130185100139-001 | ||
|---|---|---|---|
| 工程名称 | 鹿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综合楼附属工程 | ||
| 建设单位 | 鹿泉市人民检察院 | ||
| 工程地点 | 鹿泉市镇宁路 | ||
| 建筑面积 | 550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0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鹿泉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任尚萍、杨飙 | 联系方式 | 0311-87031153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0-12-06 09: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0-12-10 16: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0-12-06 09: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12-10 16:30:00 |
| 地区 | 石家庄市鹿泉市 | 文件发售时间 | 报名资格合格后的同时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鹿泉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鹿泉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技术综合楼附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鹿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综合楼附属工程 2、建设地点:鹿泉市人民检察院内 3、项目投资:约232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 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6、预计工期:约 90 日历天 7、质量目标:合格 二、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企业IC卡在鹿泉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四楼划卡报名,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B、被授权人身份证 C、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全国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D、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由鹿泉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联系电话0311-82010685) E、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省内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外省投标企业到河北省建设厅开具),须到鹿泉市建设局建管科核准盖章(联系电话:0311-82013237)。 F、石市以外企业还须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的资格证书 证件不全不予受理。 3、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10 年 12 月 6 日至2010年 12月 10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鹿泉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4、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合格后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投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鹿泉市人民检察院(公章) 联系人: 傅正军 联系电话:0311-82010417 地址:鹿泉市镇宁路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 任尚萍、杨飙 联系电话:0311-87031153 传 真: 0311-87032178 地 址:石家庄市站前街汇文酒店22层A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