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184170059-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新乐市 |
工程名称 | 新乐市经济开发区经十六路(兴工街)道路排水、绿化亮化工程项目道路排水及绿化亮化工程 | ||
建设单位 |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工程地点 | 新乐市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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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602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资质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康晓红 | 联系方式 | 15931109319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9-30 09:09: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10-12 08:01: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9-30 09: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10-12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新乐市经济开发区经十六路(兴工街)道路排水及绿化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新乐市经济开发区经十六路(兴工街)道路排水及绿化亮化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地点 新乐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 道路排水及绿化亮化工程 建筑面积 招标内容 道路排水及绿化亮化工程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合同估算价 601.487846 万元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 康晓红 联系方式 15931109319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09-30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10-12 17:00: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2017-09-30 09:00:0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7-10-12 17:00:00 地区 新乐市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新乐市经济开发区经十六路(兴工街)道路排水及绿化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公告如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乐市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及概况:本工程为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新乐市经济开发区经十六路(兴工街)道路排水及绿化亮化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工 期: 180 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总工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专业和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3项在本企业任职期间(2014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业绩额为600万元以上同类工程业绩。 3.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诚实信用,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企业无失信、违法、不良记录行为,对有失信、违法、不良记录行为及被执行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标时提供) 3.4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3.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 月 27 日9:30 时,地点为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www.hebgp.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