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534170048-003 | 所属地区 | 清河县 |
工程名称 | 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四期工程管材采购 | ||
建设单位 | 清河县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清河县城区内相关路段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材料设备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四期工程管材采购(含管材元件、阀门等采购)。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清单要求。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71.05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资格后审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该项目公告内下载 | ||
联系人 | 沙诺 | 联系方式 | 0311-83086905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9-30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10-10 17:3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9-30 08:3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10-10 17:3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清河县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四期工程管材采购 招标编号:HBCT-171041-003 1.招标条件 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四期工程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内相关路段 2.2招标内容: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四期工程管材采购(含管材元件、阀门等采购)。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清单要求。 2.3 最高限价:71.05万元人民币。 2.4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温管材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xzspj.qinghexian.gov.cn/ggzy)”该项目公告内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0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先生、苏先生;联系电话:0319-829097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0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滕万凯(招标人代表)、齐双从(招标小组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沙诺(招标小组成员)、万蓓(招标小组成员)、谷立博(招标小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