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 工程编码 | 130324100023-001 | ||
|---|---|---|---|
| 工程名称 |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监理 | ||
| 建设单位 |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 ||
| 工程地点 | 卢龙县行政服务中心东侧 | ||
| 建筑面积 | 6391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
| 招标代理单位 | 秦皇岛永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600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卢龙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 |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0-05-07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0-05-13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0-05-07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05-13 17:30:00 |
| 地区 | 卢龙县 | 文件发售时间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秦皇岛市海港区天洋大厦1001室 | ||
| 内容 |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130324X10012-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秦皇岛永正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在卢龙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6391,总投资额922.57万元。 二、建设地址:卢龙县行政中心东侧 三、资金来源:财政投入、国债资金 四、质量目标:合格 五、预计工期:355(日历日) 六、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七、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监理资质。 八、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卢龙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 九、报名时间: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招标人: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户部口胡同3号 联系人:张春华 电 话:7111109 招标代理单位: 秦皇岛永正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太阳城天洋商务大厦1001室 联 系 人:李淑静 电 话:138033512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