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 工程编码 | 131028100013-001 | ||
|---|---|---|---|
| 工程名称 | 大厂县华安路改造工程 | ||
| 建设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设局 | ||
| 工程地点 | 大厂县城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人行道、绿化带及排水工程 | ||
| 招标代理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见招标文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0-06-10 10: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0-06-18 18: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0-06-11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06-18 17:00:00 |
| 地区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文件发售时间 | 另行通知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大厂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内容 | 1、大厂县华安路改造工程,已由大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本工程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分一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工程建设地点为:大厂县城内,华安路南起三分干渠北至凯馨食品有限公司路口,全长约2179米,主要内容:道路挖补及沥青混凝土罩面、路口渠化、绿化带、人行道及排水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7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9月10日,工期:62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报名。 5、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等级证书;③、投标企业信用手册;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⑥、法人授权委托书;⑦、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⑧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⑨、本省其它城市施工企业须持入廊备案手续。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0年6月11日-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到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一楼)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6、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设局 办公地址:大厂县城大安西街108号 联系人:刘浩为 电话: 0316-8822724 18931650208邮政编码: 065300 招标代理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厂县城北辰街四热门市楼段东101号 联系人:郭伶 电话:0316-8828668 邮政编码:065300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监督单位(盖章) : 2010年6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