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49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围绕督查重点中的7项内容开展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填报城市停车设施基础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自查报告和统计表分别于2017年8月21日和10月31日前报送我厅规划处。
此项工作由城乡规划局牵头,负责协调汇总工作。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梁 万 0311-87805344 87902722(传真)
邮 箱:hbjstghc@163.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
2.城市停车设施基础数据统计表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8月5日
附件: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doc